【類別:】 學佛行儀 【篇名:】 《如何面對兩性關係》02 淫慾過度

如何面對兩性關係 了凡弘法學會譯整

淫慾過度



【解釋】夫婦間的房事頻繁,超過了正常的限制。

【分析】邪淫的罪孽,太上在前面已經說的很清楚了;至於夫婦間的房事,尤其必須要有節制;若是說夫婦間的房事不算是淫,那麼怎麼能夠免除縱慾殺身的災禍呢?因為人身體的元精,散在三焦,榮華百脈;而慾火一動,就會合聚流通,都從命門中出來;所以房事不禁的話,就像滄海那麼多的水,也都會流光乾掉的,所以非常的可怕啊!凡是人的精足則神生,精神足則智慮生,人就會聰明堅強,做什麼事情都會成功;若是少年的時候,斲喪了元精,至英氣全都消失掉了,那麼他一生的事業也就完了啊!

人的終身疾病,都是從新婚的時候開始;因為年紀輕無知,往往放縱情慾沒有節制,結果多變成了癆病,或是身體瘦弱,甚至因此而短命死亡;連累妻子變成了寡婦,獨守空閨之苦;不想百年好合的妻子,終身都陪伴著自己;何苦從新婚開始的一個月內,就種下了一生疾病夭亡的禍根呢?所以為人父兄,遇到子弟將要結婚的時候,應當要諄諄的教誨子弟,以此為戒啊!

俗話說:「樂極生悲,縱慾成患。」又說:「寡慾必多男,貪淫每無後。」孔子說:「血氣未定,戒之在色。」老彭說:「上士異床,中士異被,服藥百顆,不如獨睡。」佛陀說:「女色是眾苦的根本,障礙的根本,殺害的根本,憂愁的根本。」黃庭經說:「急守精室毋妄泄,閉而保之可長活。」實在是因為淫慾會使人失去了本性,喪失了性命;有的人暗中受到了傷害,而自己卻未能察覺;有的人明明知道淫慾之害,卻是不肯回頭;這就是古聖先賢為什麼如此誠懇的勸導、一再提醒的原因所在啊!凡夫俗子不知道其中的利害,肆無忌憚的放縱情慾,因此淫穢之氣,觸怒了鬼神,種種不祥的災禍,也就由此而招致。普願世人能夠及時的很忍,就能夠得到延壽健康的益處;否則為了淫慾而犧牲了身命,這種人就沒救了啊!

任惠恭到了晚年,身體更顯得健康強壯,有人就問他養生之術;任先生說:「我是因為讀了文選有了些悟處罷了!文選中說道:「石頭若是醞藏了美玉,就會使山色更顯得光輝;水中若是含有了寶珠,就會使得川色更加的嫵媚,就是這個道理。」程伊川先生認為:一個人若是放縱情慾而不顧身體健康,是很可恥的事情;所以到了七十歲的時候,他的精神氣力就和壯年的時候差不多。李覺年先生一百歲的時候,臉上的膚色如同嬰兒一樣,有人問他有什麼祕訣?他說:「我只是很早就絕慾了!」劉元城先生到了八十歲的時候,身體仍然十分的硬朗,他說自己寡慾已經三十年,所以血氣精神,就如同當時一樣。盧陵周和尚,九十多歲了,還能走遠路,健步如飛,而且頭髮鬍鬚都沒白,他說沒有別的方法,只是在壯年的時候,就要節慾了。太倉人張翠,九十多歲了,仍然是耳聰目明,還能作畫;有人問他原因,他說:「我平生也只是慾心較淡,慾事節制而已啊!」要知道老而強健,是人生第一快樂的事情;而能夠如此的原因,不過是節淫省慾而已;而且常人學起來,也並不困難啊!彭祖說:「一月泄兩次一年二十四次,這個原則就是謹慎節慾的方法。」素女說:「人到了六十歲的時候,應當要閉守精室而勿泄,這就是持危戒慎的方法。」而我則認為彭祖素女那個時代的人,先天的秉賦比較厚,所以才會有如此的說法;像今天這個時代,風氣如此的澆薄;因此就不能夠把彭祖素女的說法,認為是絕對的標準,況且是元氣較弱的人,更是應當要加倍的節制小心謹慎啊!」

【故事一】明朝衢州有位徐姓少年,英俊瀟灑才華出眾,而且又頗有名氣;不到二十歲就中了進士,被朝廷選派擔任松江府節推的官職,親戚朋友都非常的羨慕他;然而他卻十分的好色,娶了十幾位嬌美豔麗的寵妾,每天過著縱慾無度的日子,赴松江府上任不到一個多月,就虛脫夭亡了;他的十幾位美妾,也全都改嫁別人了。

【故事二】鄞虞生這個人,長得十分的俊美,但是喜歡淫慾;有一天晚上,他夢到城隍責備他,並且計算他所犯淫慾的次數,鞭打他數十下;鄞虞生醒了之後,發現自己的兩條腿,全都變成了青紫色,兩腿於是就開始潰爛,而他病了一個多月就死了。

【再析】「萬惡淫為首,百善孝為先。」據說是森羅殿上千吉不易的鐵則,由此可知,鬼神喜歡孝順而厭惡淫慾的心非常的強烈啊!陽世間的法網雖然有漏洞,但是卻難逃陰司法律的制裁;人怎麼可以觸犯鬼神所厭惡的罪行呢?所以自古以來,荒淫耽溺於女色的人,沒有不喪家亡身的;至於老年之人,尤其更是不應該再娶年紀輕的小妾;因為我既然管她不了,她就會恨我特別的深啊!這種的怨氣所積,就會損德消福啊!而且少年的情性,很難調服,尤其更是有不止於此的,那怎麼能不戒呢?況且年紀大了,就像山頭落日的影子一樣,自己的老命正是朝夕難保,竟仍去急求鬼使早日到來,押自己去見閻王,為何要那麼笨呢?

【附註】夫妻行房後,或是夢遺後,三五天之內,不可以下冷水,例如洗冷水澡,也不可吃冷飯涼飲及涼藥。如果有病的時候,必須要服用涼藥,也要對醫師明說。夏天不可以貪涼快,冷天也不可以冒風雨;如果犯了這個忌諱而行房,男人容易得陽萎,女人容易得乳萎,而且四肢冰冷,肚疼而死。又夫妻若不謹慎小心的預防,謹守禁戒;孕婦就會容易流產,所以常常會有前半月懷孕受胎,而後半月卻發生了流產的事情,並且不知道為何如此;如果婦人屢次的流產,將會使肝脈受傷,終身不會懷孕。避免的方法,就是婦人有孕受胎之後,夫妻便須要分床或是分房,不可以行房,如此才不致於流產。倘若受孕之後,依然行房,就算徼倖生下了兒子,也必定是多病體弱,難以養大成人;因為在母親胎內的時候,就已經受傷了;所以夫妻不可以不謹慎,以免造成日後的悲傷和痛苦。又有些人為了要求生兒子,竟然用丸散置入子宮,或是服用邪門的春藥,這種旁門邪術,不但不能幫助得子,而且徒然的造下罪孽,傷德又傷身啊!以上的道理,本來應該是為人父母,必須教導兒子媳婦的;但是世上的父母,卻多是不便為兒子媳婦明講,因此,在此為大家說明,但願人人都能珍惜自己的身體,也珍惜子女的健康。

孫真人說:人的身體是氣血結合而成的,不是金銀銅鐵打造的;所以在色慾上如果不加以節制的話,開始的時候,不覺得有害,但是久而久之,日積月累的損傷,必然會使精髓虧損,氣血敗壞,最後導致死亡。因為人的氣血,必須每六天才能行走完身體上的六處經脈。必須七日經脈盡通(太陽、陽明、少陽、太陰、少陰、厥陰等六經),得到紓解,氣血才完成通行一週。因此每行房一次,一經的氣血就會受到損傷,必須要再等七日週行到此經的時候,才能夠復元。所以易經上說:「七日來復」,就是要人休養七日的意思。但是許多人還沒有到七日,便又行房,導致一傷再傷,因而百病叢生。因此特別立下限制,以做為節慾保身的基礎。二十歲的時候,以七日一次為準。三十歲的時候,以十四日一次為準。四十歲的時候,宜二十八日才一次。五十歲的時候,應四十五日才一次。到了六十歲的時候,精髓血脈已經不再發生了;此時應該及早的斷除色慾,禁絕房事,不可以再行房了。以上限制的日期,是專指春秋二季而言。若是冬夏二季,則因為夏季的火氣極熱,發洩無餘;冬季的水氣極寒,閉藏極密;因此,冬夏二季,最好還是以斷慾為主。如果能遵照以上的限制,可以卻病延年。若是違背不加節制,必然就多病減壽。

至於夫妻間的保身立命戒期,以及天忌地忌人忌;在「壽康寶鑑」這本書中,有詳細的列舉說明,倘若不戒,不知忌諱;則生子不育,形體難全,必有凶災;況且人身的氣血流行,原是和天地間的節氣相應;如果在不適當的時日交洩,則容易使氣血不合,精氣損傷,遠較其他的時日走洩,還要嚴重百倍。至於神明降察或佛菩薩的聖誕日,如果夫婦不守禁戒而淫污冒犯褻瀆的話,將會遭受譴責,而且有損陰德。因此世上有人,雖然是循規蹈矩忠厚老實,卻常常會有多病不長壽的禍患,以及功名被削,年壽被減的惡報;這些往往都是由於在夫婦閨房之禮上,不遵守戒忌的原故啊!所以謹將戒日及天地人忌列表敬錄於後,願為人夫婦者,都能夠遵守,以保福壽安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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淫業的果報及夫妻做愛之天忌、地忌、人忌?


又淫業方面,雖沒有以身口作不淨行,但只要心生染汙念,也將罪染相續,感召很大的果報。

  明正德年間,四明有一符秀才,死後托夢給兒子說:「我生前犯淫律,明日托生,將投生作南城謝家的狗。請你急行善事,為我懺悔。」說完之後,一鬼牽其頸項,一卒以白皮蒙其頭,悲啼躑躅而去。子驚醒後,第二天謝家果生一狗,身體細白,秀才子將其買回,並為它廣作善事。五六年後,狗不食而死。

又過月余,其家小鬟忽然蹲在座上大聲說話,就象秀才的樣子。當時家人都被召來,秀才說:「我實未曾犯淫,只因十八歲時,經過嫂房,嫂正在洗妝,指環落地,叫我拾取,我因此動情。後來嫂又時時對我笑語,我當時幾乎破義。後來嫂以病而死,我感覺神思憒亂,次年亦死。

死後,有鬼將我捆縛至一官府庭下,兩手據地,已成狗形。現在因你行善有功,得以懺悔前孽,我將往山東趙家投生為其子,所以來與大家告別。」說完後,小鬟倒地而醒。


  符秀才雖然身口未作邪淫,但內在邪心熾燃,所以他所造的是集而未作之業,由此意業不清淨而感惡趣的果報。


  夫妻行淫,如果行之非時、非處,亦會在現生產生惡劣的後果。茲引《壽康寶鑒》中的禁忌表,其表條分縷析,一一指出犯忌所生的惡果,使人看後能自知警戒,不至於以圖一時之快而招致戕身損命的終身遺憾。

  一、天忌


  1. 酷暑嚴寒: 犯之得重疾不救


  2. 烈風雷雨 天地晦冥 日月薄蝕 虹現地動 : 犯之產怪物身死


  3. 白晝 星月之下 燈火之前 : 犯之皆減壽



  二、地忌


  1. 廟宇、寺觀、殿堂之內: 犯之大減祿壽




  2. 井灶、圊廁之側 荒園、塚墓、屍柩之旁: 犯之惡神降胎並產怪物身死



  三、人忌


  1. 鬱怒 : 大怒傷肝,犯之必病。


  2. 遠行 : 行房百里者病,百里行房者死。

3. 醉飽 : 醉飽行房,五臟反覆。

  4. 空腹 : 犯之傷元神

5. 病後 : 犯之變症復發


  6. 胎前 : 犯之傷胎,故凡有孕後,即宜分房絕欲。一則恪遵胎訓;二則無墮胎之患及小兒胎毒胎 ,兇險?痘,遊風驚癇、牙疳等病;三則所生之兒,男必端嚴方正,女必貞靜幽閑,自然不犯淫?。


  7. 產後: 十余日內犯之婦必死,百日內犯之婦必病。


  8. 天癸來時 : 犯之成血痳症,男女俱病。


  9. 竹席: 竹性寒涼,犯之易感寒氣。


  10. 薄衾 : 犯之寒氣入骨


  11. 生病 生瘡 出痘 : 非十分復原,萬不可犯,犯則多半必死。
  

12. 目疾 : 未愈或始愈,犯之必瞎。
  

13.虛勞症 : 雖養好強健,猶須斷欲一年。若以為復原而犯,多半必死。
  

14. 傷損筋骨 : 好後猶須戒百七八十日,若未過百日,犯之必死。縱過亦必致殘廢。

  15. 過辛苦 過操心 過熱 過驚恐 過憂愁: 皆不可犯,犯之輕則痼疾,重則即死亡。




《古今寺廟巡禮 恭製》